原标题:互联网财产保险将迎来新规。不允许变相向网络平台支付异常高昂的手续费。
互联网财产保险即将满足新的监管要求。《证券日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向各财险公司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六大进入壁垒,明确了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行为规范和保险中介机构的行为控制。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从事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进入门槛不高,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有机会参与其中。但随着监管要求的收紧,互联网财险保费增速短期内可能放缓。
进入门槛不高。
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有机会。
《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企业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当具备六个条件。其中,量化要求体现在偿付能力和风险的综合评级上。整体来看,进入门槛不高,意味着大部分财险公司都可以涉足互联网财险业务。
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必须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同时,连续四个季度综合风险评价为B类及以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中国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3.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9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A类,76家被评为B类,5家被评为C类,2家被评为D类.
同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必须满足两个要求:1年内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一年内,未发生经营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严重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绝大多数财产险和意外险公司符合互联网财产保险的准入条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除车险、农险以外的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无需设立分支机构。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一些网点较少的中小财险公司是有好处的。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进入快车道。统计显示,2011年至2020年,互联网保险总保费实现了65%的复合增长率。CICC (59.070,-0.98,-1.63%)此前发布研究报告称,随着有线上消费习惯的年轻一代成为保险消费主力,2021-2030年互联网保险将实现24%的复合增长率。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去年底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强调持牌经营、规范营销的原则。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其配套文件,具体规定了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进入壁垒、业务领域、业务行为规范等十个方面。
一家头部券商的非银行分析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随着监管的收紧,互联网财险的发展可能要“放缓”。数据显示,去年互联网财险累计保费收入797.95亿元,同比下降4.85%,低于同期财险市场增速近9个百分点。
保险公司必须谨慎。
选择一个兼容的网络平台。
003010对保险公司选择网络平台和双方合作模式提出了具体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占比。
根据中国保险协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主要来自第三方(包括第三方)
“要坚持提高经营效率,让保险消费者受益。不要以保费分成的形式,以“技术服务费”“营销宣传费”等与保费挂钩的名义,变相向网络平台企业支付异常高昂的手续费,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003010进一步要求。上述券商非银行分析师告诉《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析报告》记者,监管针对性很强。目前,变相支付手续费的现象是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这一领域的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单独规定了互联网融资信用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不得承保保费占融资义务人综合融资成本比例过高的互联网融资信用保险业务。同时也强调保险公司不应侵犯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剥夺保险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