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即将开启全面“双录”。上海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近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就《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业内征求意见。与此前对于60岁以上投保人需要录音录像(业内简称“双录”)相比,最新的征求意见稿扩大了保险销售“双录”的范围,取消了投保人年龄限制,保险机构销售人员在面对面销售相关人身险产品时,都要进行“双录”,同时将互联网及电话销售、新车商业保险、融资性信保业务等销售行为均纳入“双录”范畴。
征求意见稿表示,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电话销售方式向保险消费者销售所有商业保险产品;保险机构销售人员面对面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不含普通型人寿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且包含续保责任条款的人身保险产品;保险机构销售人员面对面销售财产保险产品,包括新车的商业机动车辆保险、融资性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时,必须施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可回溯管理是指保险机构根据销售方式不同,采取录音、录像、销售页面管理和操作轨迹记录等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产品销售过程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等原始资料和信息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从而实现保险机构的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现行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或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这是目前行业里的普遍做法。不过,也有部分地区提前扩容了“双录”范围,已在进行全面“双录”,包括江苏、上海等地。由于业内对全面“双录”早有预期,多家保险公司今年已陆续进行了“双录”培训,普遍已建立标准的“双录”系统。
多位保险代理人表示,全面“双录”对保险销售工作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实行全面“双录”,有助于减少保险销售纠纷,引导消费者理性投保,降低保险公司退保率。
不过,记者从业内了解到,有保险代理人在“双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操作不便利的情况,比如录音时间较长、语音识别系统对普通话要求较高等。随着保险代理人和消费者对“双录”的实践和熟悉,这些问题未来有望得到解决。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保险机构应使用专门的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面对面销售同步录音录像、电话销售全程录音和互联网保险销售可回溯。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合作机构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