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予以优化,将定价方式由上浮倍数改为加点。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同时,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
考虑到执行新报价方式的时间是6月21日,在这之前,不少银行显著加大了1年期以上大额存单的营销力度。其原因在于,定价方式切换后,即便1年期以上大额存单利率“一浮到顶”,实际上也要低于此前的利率水平,部分中小银行此类产品前后利率差距甚至达到70个基点。
有观点因此认为,商业银行“失去”了1年期以上大额存单这一揽存利器,存款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但其实更应该注意到,存款竞争实际上已经逐步从价格竞争走向产品、服务竞争。
站在银行角度,如何从客户手中争取存款?无非两种路径:一是靠产品、服务争取对利率变化不敏感的存款,譬如结算性存款;二是高息揽存,争取利率敏感型存款。
无论是前期叫停靠档计息产品、规范结构性存款和互联网存款,还是此番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的优化,目的都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出现存款市场由坏银行定价的问题。
当高息揽存被逐步规范,存款竞争也就回到了起点——“客户立行”,即以客户为中心,获取并维护好足够多的基本户。
早期的基本户争夺,主要靠拼网点多少、渠道是否足够下沉,但长期来看,网点渠道优势所沉淀的活期资金势必走向多元化配置,客户金融资产(AUM)成为商业银行需要紧盯的关键指标。
因此,在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挖掘存量客户的同时,还需要将存款、产品创新和客户金融资产结合起来,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个人财富主账户。如此,无论是存款获取还是沉淀,都有了基础。
这是个极其考验银行内功的问题。但恰如一位受访城商行负责人所言,做基本户耗时长、见效慢,但深入做一定有丰厚回报,“主账户在我这里,就有了AUM和存款的基本盘。”
可以预见,客户基础优异、具有财富管理优势的银行有望进一步扩大其存款相对优势,而客户基础较弱的银行在失去高息揽存利器后,如果还不能回归基本户的经营,其资产负债管理、全行经营或许都将面临巨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