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银保监发布《关于警惕“投资养老”“以房养老”金融诈骗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而这也是近一个月内该部门第二次就此类风险发布提示。
根据《提示》,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实质是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三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自身权益。
主要有两大诈骗手法
从银保监会披露的信息来看,诈骗手法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诈骗手法1 以投资养老为名诈骗养老钱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养老名义,承诺高利率回报且提供预留养老床位、预定养老房间等服务,向老年消费者非法筹集资金。
诈骗手法2 用以房养老名义诈骗老年人资金
不法分子所称的“以房养老”为假。正规的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拥有房屋完全合法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保险公司)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这种保险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且比较小众,其准入门槛高、法律关系复杂、风险因素多,对机构业务开展和销售管理都非常严格。
上述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恶劣,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消费者,做到以下两谨记、两注意:谨记投资是有风险的,不宜有赌博心理而冒险入局;谨记选择正规机构;注意提防集资诈骗套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以房养老仅两家保险公司开展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近一月内,银保监会第二次针对以房养老诈骗行为发布风险提示。
5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其中提及,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以房养老之所以备受关注,还是因为老年人有此需求。
不过,目前开展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仅有人保寿险和幸福人寿。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天坛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姜宁表示,合规以房养老的开展主体为商业银行或正规保险机构,除这两类主体外,其他养老公司、服务机构开展的以房养老项目,建议老年人一概不要参与。
有保险公司人士指出,一方面,要坚决打击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骗局;另一方面,要对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给予更多正面培育与认同,避免混为一谈,引导这一业务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