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一张江苏银行超200万的大额罚单,涉及8项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主要与该行信贷业务有关,其中有2项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业务。
根据浙江银保监局公布的信息,江苏银行杭州分行因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235万元。具体包括:一是高管履职管理不到位,拟任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却已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二是信贷管理不审慎,通过利率掉期衍生品业务分解贷款利息收入;三是信贷管理不审慎,要求信贷客户“存款回报”; 四是向资本金比例不足且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五是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实质用于支付土地款;六是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导致个贷资金被挪用;七是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导致流贷资金被挪用;八是放款管理不审慎。
同时,相关负责人对上述行为二、三负有主要责任,被浙江银保监会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5月25日。
针对上述第四项“向资本金比例不足且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的案由,某房地产从业人士向蓝鲸财经表示:“放贷前,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该要实缴,如果投资人的资本都没到位就去借钱,是不合理的。”
同时,蓝鲸财经了解到,银行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时,要求房企“四证齐全”。具体来说,“四证”包括国土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蓝鲸财经从某国有大行相关工作人员处知悉:“银行对房企放款很严格,会要求房企在贷款前出示四张证,同时资本金同比例到位,对于资金用途也会有监管。四证不全就放款属于违规操作。”
另外,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实质用于支付土地款”,上述房地产从业人士解释:“开发贷的用途应该是作为建设资金,金融机构应该要监管好,不能被用来付土地款。”
其补充说明:“按照现在的政策规定,房地产的拿地资金不能由金融机构直接借予,这是国家抑制房地产泡沫的一项措施。譬如说,如果房企土地出让金不能通过向银行融资获得,意味着所有钱都要企业自己承担,陡然上升的资金压力会直接影响拿地数量。”
某城商行分行工作人员也向蓝鲸财经表示:“房企在贷款前要写明资金用途,这是基本要求,其实所有贷款都是这样。房开贷用于购土地肯定是不对的。”其补充道:“该行房开贷被用于支付土地款,可能是没有进行账户封闭管理,即专款专用,每笔钱出去银行都要审核。”
经蓝鲸财经不完全统计,今年二季度以来,银行业因房地产项目融资业务违规已收到至少19张罚单(包括上述罚单)。同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月也因 “于2019年4月,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等违法违规事实,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0万元。
在这20张罚单中,明确涉及向“资本金比例不足“或”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的有7张;明确涉及“房地产项目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有10张。
值得一提的是,这20张罚单中包括了上月银保监会严肃查处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上月银保监会一连对华夏银行、渤海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约3.66亿元。从行政处罚信息表可以发现,其中不少罚单的案由也涉及到“违规向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房地产开发贷款部分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