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种植香蕉的王叔此前为解决流动资金问题,申请了一笔贷款,并通过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增信,后来由于流动资金紧张王叔遇到还款压力,他在网上看到代理“全额退保”、“全额返息”的广告,想着可以减免一些费用,有些动心,但后经多方咨询了解,王叔才知道这种代理“全额退保”、“全额返息”很有可能“只是听起来很美”。
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是一种信用风险,是为有贷款需求、但无法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的个人提供的保险。保险机构通过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为个人获得贷款提供增信支持。
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往往要求借款人通过购买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供还款保障,以获取贷款资格。
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往往缺乏可以抵押的资产,征信数据不够完善,通过购买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获得增信,可以有效解决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
2020年《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到:“鼓励保险机构向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保证保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
需要强调的是,个人信用贷款保险应由借款人自愿购买,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强制搭售或捆绑销售。
此前,甘肃、海南等银保监局相先后发布“关于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的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认真了解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等通知。
借款人在购买保证保险后,若在未还清贷款前提前退保,将导致借款机构的信贷损失风险上升。借款机构可能要求提前还款,影响借款人对该笔借贷资金使用的稳定性。若借款人发生债务违约,其信贷违约记录将被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个人未来的贷款、就业、出行、任职等方面产生较大限制性影响。此外,还可能存在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以及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甘肃银保监局表示,投保这一保险后,如产生纠纷的,应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对于一些非法机构以牟利为目的,以“可办理全额退保”为由,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的,要提高警惕。对于非法机构诱导下进行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资料等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避免法律风险。
近年来,“代理退保”、“代理投诉”的情况屡见不鲜,并从人身保险向保证保险领域延伸。
对于“代理退保”、“代理投诉”等问题,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对金融消费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持牌机构,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
二是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消费者要在正规营业场所接受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产品,该录音录像的要录音录像。
三是选择正规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应注意查验提供销售服务人员的金融从业资质,防范诈骗风险。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金融账户信息,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不向不明第三方转账汇款。
四是通过正规投诉渠道反映问题,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反映问题,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注意防范“代理投诉”“代理退保”行为造成的二次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