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
近日,来自投资者的联合报告函再次将私募净值披露的“灰色地带”暴露于公众视野。
记者获悉,不少私募经理会在私募网、朝阳永续等第三方平台展示产品业绩。但当产品大幅回撤时,私募经理往往会直接停止更新净值,以防止投资者因恐慌而赎回产品。在第三方平台的净值展示和路演推广方面,私募管理人确实存在一定的虚报、谎报空间,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投资者。
灰色区域:净值显示“不透明度”
近日,有业内知名私募被投资者联合举报的消息备受市场关注。其在私募网的净值“故意止损”的消息也引发了不少业内人士和投资者的讨论。
记者获悉,上述知名私募的部分产品在2021年9月中旬之前在私募网披露了周度的净值,但9月15日之后业绩回撤,净值未更新。
私募网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客观来说,私募管理人在第三方平台的净值展示是自愿、自主的,在‘停转’方面不存在合规问题。”
据悉,投资者在持有境内私募基金产品的过程中,只能查询其所购买产品的净值表现,同一管理人拥有的其他产品的表现主要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路演材料知晓。因此,私募基金经理有空间“美化”自己的整体业绩。
此外,在投资者只能查询自身产品业绩的情况下,部分私募基金经理的路演信息也存在被真实数据制造的假象。这让去年购买私募产品的老王(化名)感到“不舒服”。
老王向记者展示了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路演的PPT。他表示:“去年年初,这场私募路演向我们展示了其产品的历史表现。可以看出,无论是结构性牛市,还是波动性较大的下跌行情,他们攻守兼备,表现明显跑赢大盘。当时找不到这个私募经理拥有的其他产品,所以就信了。但从2021年全年收益来看,此次私募“打脸”,不仅未能跑赢大盘,还出现了明显的回撤。买的时候,我想更稳定。因此,这款产品根本不符合我的风险偏好。”
隐性风险:合规行为下的“隐形误导”
从公开信息来看,私募行业的净值披露其实长期以来都有比较明确的管理方法,所以无论是净值“随意叫停”还是路演展示拳头产品,似乎都是“合规行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中,单只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自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继续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第十一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时,不得存在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投资业绩预测以及与非可比、公允、准确、权威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等情形。
“现在私募管理人按照上述管理办法进行披露,但没有针对第三方平台的净值披露规则。目前,第三方净值披露行为是私募管理人自愿、自主的行为,因此‘美化’也是一种不违规的行为。但是,作为私募经理,你要客观地向投资者展示你的业绩,让投资者做出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选择。如果不报好消息,担心,投资者很容易承担不适当的风险。”一位私募股权研究员直言不讳地表示。
此外,记者了解到,私募管理人通过第三方平台披露净值信息时,可选择定期上传数据或由托管人将数据发送至平台。这种披露方式存在虚假报告的空间。
收紧监管:私募“灰色空间”将被压缩。
北京一位百亿私募投资人表示:“除了第三方披露和路演展示进行美化之外,不少私募管理人还在渠道中披露了未经托管人审核的周度预估净值,部分小盘私募甚至提供了虚假净值,投资人一直处于相对被动的接受信息状态。但从公开披露的警示函或政策规则可以看出,监管实际上在净值披露层面关注了一些‘灰色操作’,并多次帮助行业清源。”
去年12月,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对珠海横琴万方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显示,万方资产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在管理万方掘金5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由于内部操作流程存在缺陷,向投资者披露了错误的估计净值信息,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的情况。警示函发布后不久,聚明投资、田燕资本、郝明投资、希瓦私募等数百亿私募出于合规考虑,决定不再提供产品估值净值推送服务。
此外,2020年2月,中国资产管理协会正式推出信息披露备份系统的定向披露功能,以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压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受托责任,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私募基金信托的透明度和专业性。
上述数百亿私募投资者也认为,随着社会对私募行业关注度和市场认可度的不断提升,很多“灰色操作”蕴含着巨大的风险。监管之手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私募机构也需要提高风险自查能力和意识,真正做到“卖家各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