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新资产管理条例过渡期的最后一年。银行理财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期,被业内视为重磅炸弹的理财产品估值方式的切换也日趋明朗。监管政策和会计准则都进一步收紧了摊余成本法留下的缺口。在多重力量的推动下,银行理财产品净值的波动将成为常态,28万亿元的银行理财市场也将迎来真正的净值时代。
现在过渡期即将结束,银行理财的产品形态和资产配置会发生哪些变化?估值方法切换对市场和投资者有什么影响?而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打造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呢?
理财估值方式调整 产品净值波动加剧
银行理财是目前最大的资产管理行业。自2018年新的资产管理规定生效以来,打破了刚换的硬性要求,促使银行理财加速净值化转型。根据银行注册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9月末,银行理财规模达27.95万亿元,同比增长9.27%。随着过渡期结束,净值型产品规模稳步提升,占比86.56%,较2020年同期提升26.08个百分点。
此前,为稳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整改和规范,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适当延长过渡期办案时间”的政策安排,将资产管理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同时,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全面整改的个别金融机构,经批准后将进行个案处理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记者注意到,根据上市银行三季报披露,部分银行净值转型进度已超过90%,部分银行已完成股票理财业务整改。如杭州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符合资产管理新规要求的比例达到96.68%;上海银行净值型产品占比95.78%;长沙银行净值产品余额较年初增长40.39%,占比96%;南京银行预期收益理财产品存量已清仓,净值型产品占比100%。
万亿银行理财市场开始转型已经三年多了。然而,一些投资者之前并没有真正感受到这一变化对其投资收益的影响。从持有的理财产品净值曲线来看,要么没有波动,要么基本上是一条向上倾斜的平滑直线,并不能反映净值产品收益率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波动。
事实上,除了市场影响,会计计量方法也是影响理财产品净值波动的重要因素。
2021年8月,理财产品摊余成本法受到监管限制的消息引起市场关注。随后,财政部于9月30日发布了《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号公告,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的会计处理,并严格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IFRS 9),这意味着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将由摊余成本法切换为市值法,很多固定端理财产品所承担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将不再以摊余成本计量。
简单来说,摊余成本法就是将未来持有到期的预期收益提前摊销到每个计息日,资产配置在开始时就已经确定。市场价值规则是根据标的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定价,该价值随市场变化而变化。因此,以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投资回报相对稳定,以市值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净值趋势将向w方向变化
这是监管给银行在过渡期使用摊余成本法留下的缺口。为满足消费者传统稳定的投资需求,不少银行采用“外部资产池”以摊余成本法进行估算,保持了理财产品的表观净值稳定性。但这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变化对产品净值波动的影响,被市场称为“伪净值”产品,也是一些银行或理财子公司“冲规模”的利器。
随着估值方法的改变,收益率曲线的形式会有所修正,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曲线将不再像往常一样平滑。由于估值方法的改变,产品的净值可能会出现明显的跳跃,变得陡峭。以某大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82天(展期6个月)的固定收益产品为例。转折点在10月28日,当日净值为1.0280,较前一日暴涨32 BP,而之前净值变化多为0~3 BP,单日涨幅为产品发行以来前所未有。
资产配置更加规范 加剧债市信用分层
可以预见,随着监管政策和会计准则对摊余成本法使用的进一步收紧,银行理财净值的波动将成为常态。
普益标准研究员陈依依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无法使用摊余成本法评估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波动较大的标的资产,理财产品净值波动短期内会明显加大。市值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理财产品的实时市值,产品净值能够与实际价值高度匹配。中长期来看,理财产品净值将更准确地反映投资标的的公允市场价值,理财产品的规范性将得到提升。
债券是银行理财的主要投资对象。银行业金融管理登记中心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理财产品投资债券类资产20.45万亿元,非标准化债务类资产3.16万亿元,非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1.10万亿元。
“短期来看,应用市值法会对债券市场产生流动性影响。由于永久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等资本工具不能传递合同现金
流测试,2022年开始这类资本工具将统一采用市值法估值,其净值波动将充分暴露,目前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产品,在短期内将面临一部分赎回压力;中长期内,由于低等级信用债、私募债等资本工具相对波动较大,将难以继续吸引以稳健为主要风格的银行理财产品对其投资,银行理财将转向追逐高等级信用债和利率债等高信用资本工具,加剧债券市场主体信用分层。”陈祉屹表示。估值方式切换也将使得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在资产配置上更加规范。
“市值法使得银行理财产品原本被掩盖的风险充分显现,包括资金在期限、风险等方面的配置状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过去银行理财产品资金错配和风险错配等问题。此外,对于那些估值困难的非标准化资产,商业银行的需求将明显降低,转而更多着眼于标准化资产,理财产品标准化资产比例将提高。”陈祉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时,银行需要尽快提升估值能力,增强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和市场投研能力,加快建立中长期产品体系,可通过拉长产品投资期限,平滑产品净值波动。
底层资产质量决定产品风险 投资者应综合考量投资决策
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进入尾声,转型方向逐渐明晰,理财产品发行热度回升,发行量有所上涨。中国银行业协会与普益标准联合发布的理财市场指数报告显示,11月全国银行理财发行指数环比上升7.16点至38.57点。
收益率方面,11月全国银行理财收益环比上升6BP至3.46%。从价格指数来看,11月全国银行理财价格指数环比上升1.37点至82.86点,与理财平均收益变动趋势一致。
银行理财的受众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且风险偏好较低。广大投资者更加关心的问题在于理财估值调整是否意味着产品风险变大?以及今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对此,普益标准研究员余雅琴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银行理财估值调整后,产品的净值波动将会真实体现市场变化情况,但这并不完全意味着投资者风险变大。产品的风险是由底层资产的质量直接决定的,只要产品底层资产质量达标,则风险不会因为估值法变化而增大,相反,由市值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可反映出产品的真实风险。
另外,投资者在挑选理财产品时,应更多关注产品是否符合自身的投资需求,具体可衡量产品的风险类型、风险等级、开放类型等要素,判断是否符合自身的风险偏好及流动性偏好。除此之外,可通过产品的夏普比率、区间收益及波动率等指标,衡量产品的风险及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