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是一起小交通事故。没想到会被‘司法牛’盯上。”回想起今年上半年的一次事故,程先生仍然义愤填膺。
6月初,程先生开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在程先生向保险公司报了一个好案之后,他接到了一个自称车损测量员的电话。听了“测量员”的口述,再次核对来电显示号码后,对金融有一定基础知识的程先生立即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了骗子,果断挂断了电话。案件被报告给“测量员”前后不到3分钟。
是的,事后咨询保险公司后,程先生得知自己刚刚遇到了“司法牛”。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于是一只“司法牛”上门,主动“接手”赔偿。看似“贴心”的服务背后,却有着不正当的利益链条。他们游走于交通事故处理、医疗救治、伤残等级认定、保险理赔、司法诉讼等环节,不仅损害了当事人和保险公司的合法利益,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为维护群众利益,防止非法获利,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旨在坚决杜绝保险相关司法鉴定中“司法黄牛”的暗箱操作,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提升保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司法黄牛”设局。
“司法黄牛”是业内人士在理赔、鉴定、诉讼中,通过向当事人提供一系列非法服务来谋取非法利益集团的术语。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个人或咨询公司打着“法律咨询”和“代理鉴定”的旗号,利用对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和标准的不熟悉,通过买断、索赔伤者等信息不对称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前阵子,上海外卖小哥小林(化名)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他的手指被汽车轮胎轧了,一时动弹不得。被救护车送往医院后不久,两名西装革履、自称律师的“好人”赶来,不仅嘘寒问暖,还为小林指路。
“我们有办法帮你改成10级伤残,保险公司会给你增加78万的赔偿。到时候,你只需要给我们40%。”在“好人”的引导下,小林与他们签订了委托协议,授权他们为交通事故提供法律咨询,争取更多赔偿。
正是近年来在保险市场横行的“司法黄牛”忽悠了小林。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司法黄牛”获取利益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与伤者分享伤残赔偿金,他们会与鉴定机构、医院等串通。并通过伪造证据非法提高伤残等级,然后在获得高额赔偿后与伤者分享。第二,低价买断受害人的请求权。买断后,伤者无需自行处理维权事宜,只需配合“司法牛”进行伤残鉴定和诉讼即可。
在这个过程中,“司法黄牛”还可以通过一定渠道编造医疗账单,固定残疾证,编造虚假伤残或升级伤残等级,从而向保险公司索赔巨额赔偿。很多“司法黄牛”不是杂兵,而是有专业背景的律师。熟悉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和各保险公司的赔偿政策,精通诉讼流程。
那么,问题来了:“司法牛”最初是如何锁定小林这样的人的?你有“顺风耳”吗?
据记者采访调查,大部分“司法黄牛”都是“蹲”在交通事故受理点或医院附近,投保前经常接触到伤者
为了骗取当事人的信任,他们往往采取提前支付医疗费甚至提供接送服务的措施。一般都吹嘘“诉讼是关系”,在受害人当庭起诉、正式立案之前,与受害人签订协议,以达到受理案件的目的。受理案件后,会低价聘请一些业务量较小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出庭,避免法院对公民代理的限制。在此期间,他们会尽力阻止当事人联系保险公司。
罢工升级。
业内人士承认,“司法黄牛”横行多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产业链各利益相关方的相互配合和环环相扣,仅仅持有一个是不够的。
据了解,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已经考虑到了目前的情况。例如,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开展保险相关司法鉴定,应当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不得有收受他人财物、收受他人餐食、出具虚假鉴定意见、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
保险机构和当事人应当遵守司法鉴定程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干预司法鉴定机构独立公正执业,不得与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相关组织或者个人串通操纵保险相关司法鉴定牟利。保险机构从业人员不得违规兼任司法鉴定人。
为此,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和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保险机构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告知其共同委托鉴定的意义、程序和法律后果,协商选定司法鉴定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从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随机抽取。为防止“司法黄牛”对鉴定过程的干扰,保险机构应在条件允许时派员见证鉴定过程。
近年来,保险业不遗余力地打击“司法黄牛”。不少大型财产意外险公司也在部分分支机构设立了人身损害赔偿联合调解中心,通过邀请司法局、法院工作人员到保险公司直接调解审理,大大缩小了“司法黄牛”的违法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司法行政机构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合作构建信息共享机制、通报协商机制、纠纷解决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可以有效打击“司法黄牛”。
走正式的索赔程序是正确的方法。
要想从源头上防范“司法黄牛”,还需进一步深化公众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争议。
处理的认知。对此,保险业人士提醒,“司法黄牛”绝不是救星,正规理赔程序才是正道。“司法黄牛”的操作流程看似环环相扣,实则漏洞百出。
首先,“司法黄牛”与伤者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应,一旦“司法黄牛”反悔,赔偿款则是鸡飞蛋打。其次,一旦骗局被识破,“司法黄牛”可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接下来收拾烂摊子的人还是伤者,甚至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