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办释疑共荣:不搞“杀富济贫”,自愿分三次
当中国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大关时,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向“共同富裕”转变势在必行。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共同富裕后,8月26日,中央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回答了“共同富裕”的问题。
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发布会上,韩文秀表示,共同富裕不涉及“杀富济贫”,第三次分配是自愿的,不是强制性的。同时,要充分估计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的专家表示,共同富裕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长期目标。共同富裕是一个制度性、系统性的概念,不是消除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而是消除地区不平衡和城乡不平衡。
共同富裕不是“杀富济贫”
韩文秀说,中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要继续做好做大蛋糕、分蛋糕工作,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分配差距,坚决防止两极分化。
韩文秀说,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仅仅是物质财富,而是精神空虚;是有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不是统一平均主义的平等富裕。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CBN采访时表示,2019年中国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后,共同富裕应该是中国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目标。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表示,过去40年中国经济增长的包容性是历史罕见的,举世瞩目。新时期,我们更加注重共同富裕,不是为了改变而是坚持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模式,特别是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包容性。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执行院长高华军表示,共同富裕的目标是消除地区不平衡和城乡不平衡,提高底层,消除贫困,而不是富人。
韩文秀说,共同富裕靠共同奋斗,这是根本之道。要鼓励大家通过努力和创新致富,鼓励努力工作、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领导,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带起来、后扶起来,而不是“杀富济贫”。
广东发展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罗志恒分析,此次讲话稳定了社会预期,澄清了对共同富裕的一些误解。中国仍然对资本开放,只是为了更好地监管资本。我们反对的是资本无序扩张和侵犯市场秩序的垄断,而不是针对特定行业和资本。
“共同富裕搞‘杀富济贫’是不可能的,但监管确实会越来越严。要跟上节奏,合法合规。”一位企业家也告诉CBN。
罗志恒表示,中国金融办的解读也肯定了共同富裕就是共同富裕那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不是统一的平均主义和平等富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调动各方积极性,社会导向是鼓励劳动和创新。
“这种解读非常务实,承认需要充分估计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考虑当前发展阶段,考虑财政可持续性,考虑当前分配制度改革的艰巨性。”罗志恒
韩文秀表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相协调的基本制度安排,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调整,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大中小两头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第三种分配方式最早由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李一宁提出。在李一宁看来,第三次分配通常是指基于道德力量作用的收入再分配,既包括利用人们捐赠的钱帮助低收入家庭的社会福利事业,也包括人们自愿捐款帮助低收入家庭摆脱贫困,如帮助老弱病残儿童,以及人们自愿为各级学校提供奖学金等。
高华军认为,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不同,第三次分配只是一种“隐喻式的做法”,没有严格的经济学概念,无法建立收入分配的经济学模型。三次分配只能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自愿行为,属于社会自治制度,不存在“劫富济贫”或“分富济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次分配的规模将逐步扩大。
高华军认为,中央提出三项拨款,对慈善部门是一大利好。我国正在启动《慈善法》的修订,鼓励实施各种税收的捐赠,改善社会慈善环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在接受CBN采访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和企业的捐赠,比如扩大个人捐赠的最高优惠扣除比例,适当降低慈善捐赠税收优惠的起征点限制,包括适当扩大公益社会组织的范围。
她建议,还应合理简化免税和退税的程序,让企业和个人真正享受到与捐赠相关的税收优惠,提高他们的慈善热情,帮助改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格局,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遗产税也是三个分配中的一个关注点。目前我国没有这种税,但财政部表示正在研究遗产税的相关问题。很多财税专家都呼吁考虑开征遗产税,因为这种税只针对极少数超高收入人群的继承,采用相对较高的税率,可以起到调节财富分配的作用。同时,高遗产税与公益捐赠减税免税相结合,可以充分发挥税收对社会捐赠的激励作用,促进社会三次分配。
韩文秀说,第三次分配是自愿的
的,不是强制的,国家税收政策要给予适当激励,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起到改善分配结构的补充作用。共同富裕需要强化税收调节
政府在再分配中切好蛋糕,分好蛋糕,是推动共同富裕一大关键,而分好蛋糕的政策工具中,离不开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收入分配。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最直接的税种。为了让税制更加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调节作用,2019年中国推出个税改革,明显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税负。
此次个税改革首次引入综合所得税制,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等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比如某省2019年个税汇算后,约30万人补税16.3亿元,这里面相当一部分人属于高收入人群。
财政部已经明确“十四五”时期将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等。
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综合所得范围扩大,将使得个税税制更加公平,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一步完善,比如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专项附加扣除,降低老百姓负担等。
另一个调节收入分配的税种,是正在立法中的房地产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下一步应该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尽快开征房地产税。一般来说,只有一两套房子的老百姓可能不用交房地产税,对普通老百姓没什么影响。但房子越多、房子价格越贵的富人则需要承担更多房地产税,因此能起到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特殊情形下还能起到房价调控效果。
在短期房地产税立法难以完成情况下,不少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可能会在此前的重庆、上海之外,在更多地方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从而为房地产税立法探路,积累经验。
今年6月,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建部、税务总局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城市政府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8月的《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谈及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也提到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当然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毕竟有限,通过社保、转移支付等财政支出,可以促进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给老百姓提供基本社会保障。数据显示,202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规模预计高达约8.3万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达到约8.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