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21日讯(熊思怡)20日晚,国家统计局公布了31个省份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北京、浙江位列前三。
所谓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的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9省份居民可支配收入超全国均线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65元,比去年同期名义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
与“国家线”相比,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山东、辽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跑赢全国。其中,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907元,北京为56498元,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多!
“第三名”浙江紧随其后,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44712元;天津、江苏、广东、福建等省都有“三万元俱乐部”。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7572元、36227元、35694元和31781元。
山东、辽宁、重庆、内蒙古、安徽、湖南、海南、湖北、江西、四川、陕西、河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2万元。其余12个省份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5-2万元之间。
辛经纬还注意到,西藏、湖北、云南、安徽、浙江、广东、贵州、重庆、江苏、四川、江西、黑龙江、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均超过全国。其中,西藏、湖北、云南三省名义增速排名前三。
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按收入来源划分,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917元,名义增速10.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6.79%。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司长方指出,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对居民收入增长起到了“压舱石”作用。方指出,前三季度,国民经济持续复苏,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强化,市场就业需求增加,城乡居民就业形势稳步改善,2月以来被调查城镇失业率总体下降,部分地区最低工资上调,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上升,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三季度末外出务工规模达18303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51万人,基本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城乡方面,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46元,名义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26元,名义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比城镇居民快2.1和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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