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间,同时在A股和港股上市的山东墨龙(002490.SZ、0568.HK)公告,公司原董事长刘云龙及原董事会秘书刘民于6月1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在爆出原高管被立案调查前一个月,山东墨龙的股价刚刚经历了“翻倍奇迹”。2021年5月,山东墨龙在12个交易日内收获8个涨停板,股价从5月初的3.89元/股涨至最高8.99元/股,涨幅高达131%,创2018年以来新高。
然而,就在消息公布次日,山东墨龙A股股价久违的一字跌停,报6.29元/股,且封单卖一超25.7万手,3.4万A股股民“陷在坑里”;港股股价下跌22.72%,报5.9港元/股,总市值下跌至50亿港元。
事关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是一家从事石油机械设计研究、加工制造、销售服务和出口贸易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上市,大股东为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 (29.53%),实际控制人为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此前公告,山东墨龙董事会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云龙、董事兼副总经理张玉之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中,刘云龙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刘云龙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而原董事会秘书刘民则是于2020年5月提交的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申请报告。5月16日的公告显示,刘民辞任董秘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董秘一职由1991年出生的赵晓潼担任。
公司表示,本次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前期未及时披露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资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
实际上,早在2020年12月8日,山东墨龙就曾发布公告称,刘云龙、刘民以及原控股股东张恩荣因在2020年1月份的一份控制权转让协议未及时披露而被山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被山东证监局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0年1月19日,山东墨龙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恩荣与某自然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张恩荣拟将其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转让予该自然人(或其指定的收购主体),具体转让股份数量为19861.70万股,占总股本的24.89%,双方约定了拟转让的股票每股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证监局的警示函显示,张恩荣在签订控制权转让协议时,刘云龙就在协议签署现场,并且知悉上述协议内容。然而,对上述事项,山东墨龙未及时披露,并在随后股价发生异常波动时宣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未披的重大事项。
对此山东证监局指出,刘云龙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在知悉重大事项的情况下,未告知公司并要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刘民作为公司时任董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下,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未依法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刘云龙、刘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新《证券法》后已开超千次罚单
据数据及记者不完全整理,自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至今,因出现包括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等问题,中国证监会、沪深两大交易所开出的相关处罚已超千次,其中2020年3月后累计806次,2021年初至今共计314次。
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康得新、康美药业、獐子岛、东方金钰等6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辅仁药业、凯迪生态、富贵鸟等5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均在其中。
上交所发布的2020年度上市公司监管十大纪律处分案例中,也提及包括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零容忍”案件,以及“三高类”重组、年报监管、退市监管等重点监管事项,涉及上市公司包括*ST富控、长园集团、*ST鹏起、梅雁吉祥等。
根据记者粗略计算,2021年被处罚的上市公司已超过100家,其中包括*ST浪奇、ST安信、山东墨龙等公司不止一次收到相关处罚。
此外,A股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共计68起(2020年3月1日后54起、2021年14起),另有47起(2020年3月1日后36起、2021年11起)为针对个人的立案。
具体来看,2021年有10家A股上市公司相关个人被立案调查,其中包括*ST新光、*S猛狮、*ST浪奇、宋都股份、宜华健康、赢合科技、蕾奥规划、帝欧家居、山东墨龙和新宁物流。
综合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涉嫌信披违规、挪用资金、操纵证券市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股票内幕交易等。
其中蕾奥规划对外公告其副董事长王雪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时,距离公司上市不过20多天。截至5月7日,王雪与其他两名自然人股东并列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21%。
除了公司主体及董监高外,上市公司实控人也频频出现问题。
2020年初至今,共有4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分别是宁波韵升(600366.SH)、ST华鼎(601113.SH)、嘉化能源(600273.SH)和丽尚国潮(600738.SH)。
其中,丽尚国潮实际控制人朱宝良于2020年1月15日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具体原因并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除丽尚国潮外,其他三起均发生于2020年8月。
嘉化能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管建忠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而被立案调查。8月9日,管建忠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2020年8月10日,ST华鼎公告其实际控制人丁志民因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凭证罪,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公司另一名实际控制人丁尔民通知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义乌经侦立案调查,义乌市公安局对其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自2020年8月8日起算。
公开资料显示,ST华鼎大股东为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93%),集团前身是由丁志民(34%)、丁尔民(33%)、丁军民(33%)三兄弟于1994年创立的义乌市环球制带有限公司。丁尔民曾任ST华鼎董事长,目前董事长一职由丁军民担任,丁志民、丁尔民已再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职务。
宁波韵升实控人的立案公告也发生在8月。2020年8月24日,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竺韵德以及控股股东相关当事人朱建康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雪崩”前总有预兆
记者梳理发现,上市公司发生立案调查事项或被中国证监会予以相关处罚前,公司往往早有发生危局的端倪。
比如,2021年1月12日,ST猛狮(002684.SZ)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陈乐伍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在此之前的数年间, ST猛狮一直深陷于业绩巨亏,官司重重,负面缠身,股价走势更是“一泻千里”。
由于2017年至2018年扣非归母净利润持续亏损,公司或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彼时的*ST猛狮曾使出浑身解数,打着“信披不及时”的擦边球,通过接受关联方捐赠现金,转让部分股权资产,债务豁免、不及时归还补充流动性的募集资金等方法试图扭转业绩数额。2020年11月,公司简称才刚从*ST猛狮变更为ST猛狮,艰难保壳的同时数度被监管关注和问询。
自2021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此前的ST猛狮变更为*ST猛狮。
再比如,2020年8月19日,中恒电气晚间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朱国锭转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操纵中恒电气股价、拒不配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成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拒不配合调查被立案的第一案。而事实上,自公司上市以来实控人朱国锭夫妇就持续减持套现,在2019年11月就因在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的6年间多次违规减持且违规信披而收到监管罚单。
再比如已于今年3月16日发布终止上市公告的宜华生活,成为退市新规下的首只“1元退市股”,距离2020年4月26日披露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消息尚不足一年,当时公告中的风险提示一语成谶。公告显示,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而事实上,宜华生活2018年就被上交所关注,发布年报后监管连发数张问询函,询问包括“大存大贷”、存货跌价准备较低、预付款大增等多个问题。2021年1月29日,证监会公布了调查结果,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总计涉案金额400多亿元。
(原标题:细数新证券法实施后“犯事儿”的A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