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的过渡期只剩下半年,近期部分银行加快了“老理财产品”的退出速度。民生银行于5月7日发布公告称,将于5月21日提前终止三款面向个人投资者的理财产品。事实上,近两个月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发布了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公告。
不过,多家银行理财相关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由于银行“老产品”压降速度较快,符合新规的“新产品”从规模上无法完全承接“老产品”,形成了理财“缺口”。在“新产品”青黄不接的情况下,“老产品”退出进程是否应放缓,成为摆在不少银行面前的两难问题。
据悉,各家银行此前已按照“一行一策”的原则,向监管部门报备“老产品”压降方案。目前各家银行总体均依此方案实施压降。有业内人士指出,按照监管要求,年底前银行“老产品”必须全部退出,银行放缓退出的空间不大,如果银行集中在年底“一刀切”,反而容易形成更大的风险。
除了压降“老产品”,近期不少银行还频繁变更理财产品的管理人,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从银行体系内转向了理财子公司。仅5月份,就有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将部分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变更为其理财子公司。
银行提前终止“老产品”提速
5月7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于本月21日提前终止的三款个人投资理财产品,包括“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普通款”、“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高端款”和“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电子银行)款”。“终止原因是这三款产品与银行理财新规要求不符”。民生银行的一位客户经理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民生银行APP显示,这三款产品均为活期型的非净值理财,参考年化收益均为2.6%。目前,这三款产品的购买通道已被关闭。
一位银行理财人士表示,当前银行发行的大部分理财产品均已变为净值型理财,虽然目前一些银行仍会有给定收益的“老产品”在售,但总体发行的产品数量和规模均在下降,预计今年下半年对“老产品”的清退速度或将加快。
事实上,为了平稳压降“老产品”,更多银行已提早“动手”。工行、交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自去年开始便陆续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据普益标准统计数据显示,提前终止的产品数量已达上千款,其中半数于2020年内宣布终止。
去年7月,央行下发通知,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至2021年年底。在过渡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但在过渡期结束后,固定收益类、保本理财等不符合新规的理财品均需全部清退。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提前完成老产品的清退工作。
有银行人士表示,”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给银行理财转型的时间更加充裕。虽然监管对过渡期内的各时点并没有统一的压降要求,但此前银行均已向监管报备“老产品”的清退计划,以确保“老产品”平稳退出。
多位银行内部人士透露,目前银行正按计划清退不合规的银行理财产品,预计年底前老产品可全部退出。亦有银行相关人士表示,预计可提前完成“老产品”的清退工作。
产品“上新”压力大 青黄不接成难题
银行在压降“老产品”的同时,理财产品青黄不接的新问题接踵而至。
有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由于此前银行压降“老产品”速度较快,在短期内,符合新规的“新产品”从规模上无法填补因此释放出来的理财需求,因此该行正在考虑在监管允许的时间内,放缓“老产品”清退的节奏,以缓解该行理财产品“不够用”的现状。
上述人士表示,新产品之所以会出现供应不足,主要的原因在于银行理财客户普遍是以稳健型投资为主,他们购买的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是债券,但目前优质标的相对较少,且理财收益率普遍较低;另一方面,银行理财客户对净值型理财的接受程度不如基金,普遍难以接受大幅回撤或收益率波动的情况,投资者教育仍需一段时间。
因此当前多家银行仍在发放非净值型的理财产品。根据中国理财网信息显示,今日在售的非净值型有207只,发行的银行包括了一些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部分城商行。一些地方小银行仍在发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银行也在寻求从财富端弥补理财缺口的方法。
某股份制银行一位财富管理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因不符合新规的理财产品不断退出市场,各家银行都产生了巨大的理财产品缺口。尤其是去年固收类产品收益较低,且各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数量依然较少,所以银行只能先借道基金产品来弥补这一理财缺口。
另一家股份制财富管理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行今年着重加强了与外部机构的合作,除了引入基金产品之外,银行还引入了多家他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以弥补自身财富管理产品不足的现状。
不过,有理财子公司相关人士认为,随着“老产品”即将在年底全部退出,银行理财子公司将迎来发展机会。
理财产品“大转移” 银行理财子承接母行理财产品
今日,贝莱德建信理财公司正式获批开业,由此,获批开业的银行系理财子公司数量增加至21家,这也是第二个获批开业的合资理财子公司。
随着理财子公司的队伍不断壮大,理财产品从银行向理财子公司“搬家”的速度也在加快。从去年开始,已有越来越多的银行理财产品从银行资管部转移到银行理财子公司中。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是银行为了让理财业务更加合规的举措。
按照《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可以按照自愿原则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将理财业务整合到已开展资管业务的其他附属机构、子公司后,银行自身不再开展理财业务。
据了解,移交后的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募集起始日期、募集结束日期、产品起始日期将变更为移交当日,但产品的存续期限不受该等变更影响。
不过,转移到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需为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产品。有理财子公司业内人士透露,不符合新规的“老产品”需要留在银行体的资管部完成清退工作,底层资产或到期后自然退出,或被提前处置;而银行理财子公司则“干净起步”。这也是当前不少银行资管部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并行存在的原因之一。
前述业内人士也建议,除了承接来自母行的理财产品,理财子公司还应加大理财产品投研力度,尽快将理财产品种类丰富起来,以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