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证券公司结算模式(简称“券商结算模式”)爆发的一年,越来越多的券商入市。截至10月13日,今年券商结算模式发行的新基金数量已达86只,累计初始份额超过120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多位受访券商认为,券商结算模式有利于提高证券公司在产品端的财富管理能力,获得更优质的公募基金产品;有利于公募基金为证券公司定制优质产品,提高客户满意度。未来,券商结算模式将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能够实现多方共同努力、共赢。
实现业务发展良性循环
券商结算模式是一种全新的结算形式,是指券商在国内开设结算资金账户,产品委托券商为其完成资金的结算和交割。与传统的基金产品托管结算模式相比,基金公司的业务交易对手从银行变成了券商。
2017年底,证监会发文试点券商结算模式,要求新设立的基金公司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经过一年多的发展,试点方案于2019年初改为常规,鼓励老基金公司新产品采用券商结算模式。
国泰君安是业内最早参与券商结算模式试点的证券公司之一,国泰君安代理的博道亓航基金也是同批次规模最大的券商结算产品。公司认为,券商的结算模式本质上是产品的定制化销售模式,是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基金公司通过分工合作共赢的模式。多方的业务需求和真诚的合作是这一业务周期性爆发的原因。
兴业证券认为,在券商结算模式下,券商不再扮演“通道”的角色,基金交易、托管、结算全部通过券商实现。这种模式可以提高经纪佣金收入,促进托管业务发展,推动经纪公司打造机构委托经纪人交易、结算、托管、投研、代销一站式服务。
“自2018年开展经纪结算模式试点以来,公司已参与首批相关业务。目前已与市场上多家新老基金公司合作代销证券结算资金和交易结算,公司经纪结算产品规模处于行业前列。”兴业证券表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证券结算产品的合作深度和广度。目前,公司正筹划推出券商结算模式专用产品系列,并在基金产品的首发及持有、股票产品债券结算模式的切换等方面进行合作,进一步推动券商结算模式的发展。
“自2020年3月以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债券。截至目前,已联合发行债券、基金9只,总规模超过120亿元,其中光大证券募集规模超过60亿元。”光大证券表示,公司对券商结算模式的考量,不仅仅是其带来的产品收入结构的多元化,更是通过整个市场的“YEATION”向光大证券的核心客户提供优质资产,通过做出更大的产品留存提升客户的盈利体验,最终实现客户、基金经理、销售渠道的合作共赢,实现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
美联储证券总裁助理、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孙燕芳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券商结算模式的优势在于券商和基金公司的利益高度一致,因此券商整体的分支机构销售激励和营销政策会向其倾斜,以实现更好的销售局面;此外,由于零件
随着券商结算模式的爆发,行业财富管理转型如火如荼,两者相辅相成。国泰君安表示,券商结算模式能够助力券商财富管理转型,并凭借其固有的优势逐渐成熟,得到了行业的认可。与此同时,也成为消除异常交易等风险的有效方式,越来越多的头部券商和基金公司带着带头的意图入市。
长江证券表示,券商结算模式有利于券商与公募基金公司之间建立深度纽带,券商可以获得更丰厚的佣金和交易量。公募基金市场容量大,交易量的市场份额优势大。同时,券商结算模式可以免除公募基金30%的分仓佣金比例上限,券商通过代销公募基金可以获得更丰厚的佣金。此外,券商更有动力增加资金量,获得越来越稳定的佣金收入,走向真正的“财富管理转型”。
孙艳芳指出,券商理财业务转型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转型速度正在加快,其顶层设计、制度体系、理念转变、业务管理、激励机制和人才培养等都与其他金融机构和外资理财机构不相上下。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2021年上半年销售机构非商品基金销售金额排名,前100名中约有一半是券商,证券公司渠道对公募整体零售渠道的贡献度不断提升,正在成为重要的零售渠道合作伙伴。光大证券表示,券商结算模式强化了券商与基金公司之间的资金粘性和客户合作关系,可以帮助券商扩大公募市场规模,提高理财产品留存规模。
光大证券进一步指出,基于自身客户群的特点,券商可以选择优秀的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共同打造更适合自身业务发展和客户群需求的产品,从而形成基金公司和券商之间的双向选择。以券商结算模式定制产品,是深化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重要抓手。
除了头部券商的积极部署,经纪结算业务也给了中小券商弯道超车的机会,不少中小券商开始布局。
孙燕芳表示,美联储证券在体制改革、业务体系、运营流程等方面都做了完整的规划和布局,总部财富管理部作为业务推进部门,负责业务准入标准的制定和集中管理。根据区域优势和客户资源储备,分行将快速响应业务。以总分联动的方式,计划在经纪公司结算业务。
“蓝海”市场中快速构建业务壁垒,做大做强财富管理业务。可防范交易和结算风险
目前,券商结算模式已逐渐成熟并受到各界认可。长江证券认为,券商结算模式将传统的托管人结算模式中场内结算参与人、托管人的职责分离,通过加强对交易行为的前端监管,可防范交易和结算风险,同时清算数据返回给证券公司,促进托管行结算模式下风险敞口闭合,完善证监会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监管体系,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稳定。
国泰君安指出,券商结算公募产品的核心是产品定制销售模式,公司在一个时间段投入较大销售资源,后续该产品的业绩表现、客户的持有体验相对更为重要,故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对下阶段市场整体情况进行预判,有针对性地优选基金经理。
兴业证券表示,在券商结算模式下,基金投资交易、运营操作同原托管人结算模式仍有一定区别,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需要付出一定的系统成本和学习成本,改变原有的操作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