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深区大型住宅小区的合作建设,不仅涉及到拿地建房,还涉及到考虑如何为居住在这里的市民提供配套的公共服务。
8月3日,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三项重点建议正式提请市政府办理,涉及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公共住房建设、噪声扰民治理等。
其中,关于公共住房建设,重点建议将主要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加公共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二是调整城市更新和公共住房建设比例,增加建设量;三是减免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建设运营税费;四是加强公共住房中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五是加大对公共住房建设和供应任务的监督考核力度;六是结合产业布局,探索协同支持林深地区大型住宅社区建设的可行性,做好公共交通衔接。
根据规划,未来公共住房将在深圳整个住房供应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深圳加大了大规模建设公共住房的力度。仅今年一年,全市就要新建和筹集8万套公有住房,这也对土地供应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长期来看,随着新增土地供应相对稀缺和都市圈的建设,深圳很可能会“走出去”解决住房问题。因此,在上述六个方面的工作中,“探索林深地区大型住宅社区的合作建设”引起了最大的关注。
“十三五”期间有过探索
事实上,在过去的几年里,深圳对跨城市人才住房项目建设进行了大量的讨论和探索。2016年,深圳市政协(CPPCC)进行半年调研,对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44条建议,包括:考虑政府投资,加快东莞、惠州、深汕特别合作区保障性住房批量建设,条件和标准优于深圳。
2017年9月5日,根据《深圳特区报》的报告,深圳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表示,为实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目标,深圳、东莞、惠山的城际合作开发是筹集和建设人才住房的重要渠道之一。
深圳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表示,深圳、东莞、惠山将以“轨道交通产业园区人才小镇公共配套设施”为关键要素,通过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开发建设一批面向产业园区职工和深圳人才的人才住房。打造职住均衡、产城融合、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人才小镇。这将解决深圳居民的住房问题,促进深圳、东莞和惠山的互惠互利和协调发展。
2018年,深才安珠集团以总价18.8亿元拿下东莞塘厦约3.9万平方米商住用地,这是深才安珠集团首次异地收购土地。
今年6月,深圳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建设大规模跨城市住房社区,创新城际住房合作机制,到2025年建成并筹集公共住房40万套。
随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了《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其中也提出引导都市圈居住空间协调布局。
今年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住房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将4项代表建议合并为重点建议,其中
最新的《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提出增加居住空间供给,到2035年增加各类住房200多万套,比之前提出的2018-2035年增加170万套。
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还提出,到2035年,按1900万常住人口规模配置优质住房和基础教育设施,按2300万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行政、医疗等公共服务和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
在经济观察人士看来,1900万常住人口突破的可能性很大,深圳需要“走出去”解决住房问题。
从目前来看,与几年前相比,“探索林深地区大型住宅小区合作建设”有哪些更有利的条件?
首先,跨市轨道交通将迎来大发展。去年9月,中国政府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号文,明确提出将深圳至东莞、惠州的多条跨市地铁纳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并开工建设。此外,建议深大城际、广莞深城际延伸、深惠城际等城际铁路项目在1-2年内开工。
2019年12月,深圳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圳市开展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按照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理念,在轨道交通沿线建设大型住宅小区。
其次,自去年深圳都市圈范围正式界定以来,深圳都市圈将迎来顶层设计,不同城市有望建立更有效的区域合作和利益共享机制。住房和民生服务合作可能是重点之一;从去年到今年,东莞、惠州出台了融入深圳都市圈的行动计划;此外,还将调动包括开发商在内的企业积极性,更好地参与跨市区
公共住房的建设中。当然,在临深片区合作建设大型安居社区,远不只包括拿地、盖房,还需要考虑如何给居住在这里的市民提供配套的公共服务。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深圳真正要实现“城际住房合作”,需要考虑城市间在用地、生态环境、交通、民生服务等方面统一规划,包括公共支出如何分摊等等,这都将是需要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