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云南省玉溪市督察发现,玉溪市通海县在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
杞麓湖是通海县的“母亲湖”,也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由于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杞麓湖水质长期为劣V类。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均严肃指出该问题。云南省督察整改方案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要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但2018年以来,杞麓湖水质恶化趋势依然较为明显。
“十三五”期间,玉溪市通海县投资7.3亿元(人民币,下同)在杞麓湖周边建设了环湖截污工程,用于收集入湖的养殖废水、企业排水等。督察发现,这些环湖截污工程与入湖河道、沟渠之间均建有连通闸门,截流起来的污水在雨季又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成为摆设。
眼看着2020年水质恶化趋势明显、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通海县委、县政府于2020年3月至12月间,投资4.85亿元,陆续在杞麓湖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累计日处理能力33.1万立方米。
督察发现,这些水质提升站主要是从杞麓湖取水,经臭氧净化后再排入杞麓湖,而不是对环湖截污工程截流的污水进行治理。这种对局部湖水水质进行简单治理的做法,对于1.45亿库容的杞麓湖达不到有效治污的目的。
深入调查发现,玉溪市以生态补水名义,投资2650万元建设通海支管马家湾补水口工程,从大龙潭引水入湖;通海县投资2093万元,建设5条长1.5公里—4.5公里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将生态补水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
玉溪市还投资2300万元,用PVC双面涂层防水布,在湖心国控监测点周边建成内外两圈U字型柔性围隔工程,长约8公里,从而在监测点周围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水域,以达到防止好水流出去、差水流进来的目的。
督察组指出,玉溪市监督指导不力,通海县政绩观扭曲,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云南杞麓湖治理搞样子工程造成水质改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