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欢瑞世纪(000892)股东迎来好消息。部分散户通过律师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法院判决欢瑞世纪应向股东支付部分损失。据了解,除了这位投资人的胜诉判决外,部分股东还胜诉判决或与上市公司欢瑞世纪达成调解。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峰律师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欢瑞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判决书,主张投资者索赔源于2019年11月5日欢瑞世纪宣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重大公开披露。
“证监会的处罚是投资者索赔的核心证据。除了对欢瑞世纪的处罚,证监会还对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处罚。如果投资者担心偿付能力,投资者也可以考虑在起诉过程中,将经纪人、俱乐部等中介机构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与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徐峰认为,他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8日期间购买了欢瑞世纪的股票。且2017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符合前述判断确定的中奖条件。如果投资者后期起诉,很可能会按照之前的思路来判断。
也是在12月31日,上述律师也收到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惠而浦(600983)投资者索赔案判决书。据了解,投资方也胜诉,法院判令惠而浦赔偿投资方约30%的部分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早期惠而浦投资人起诉后,均被一审法院驳回。投资者上诉后,安徽高院变更惠而浦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7日期间买入惠而浦股票,2017年7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惠而浦股票的投资者,符合起诉的基本条件。如果法院认定有损失,投资者起诉后也可以胜诉。
此前,2020年7月31日晚,惠而浦(600983)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惠而浦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1 .制作虚假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未交付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营业收入和利润;2.2015年和2016年销售折扣记录不足,营业收入和利润虚高;3.2015年、2016年销售费用确认延迟,利润虚增;4.收入的跨期确认导致2015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低估,2016年营业收入和利润高估;5.低估2016年的运营成本并夸大利润。
徐峰律师建议,根据《证券法》第85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已公布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乐飞音频、惠丰、松迪罗、长源集团、新伦科技等投资者索赔成功案例大量出现。而且这些案件还在诉讼时效内。注册制背景下,投资者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股东主张外,据了解,近日,华泽合尼投资人在年末收到大量胜诉判决书,法院判决国鑫证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华泽合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二审钟兵红箭投资人案也胜诉。湖南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钟兵红箭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钟兵红箭投资者即将进入收藏阶段。遗憾的是,如果华泽Co-Ni和钟兵红箭没有特殊原因,诉讼时效已过,进入“过期无效”状态。
上述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也适用于投资者债权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