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晚,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称,阳光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泰康人寿、泰康养老近日协商,泰康人寿、泰康养老所持股份已降至3.99%,双方拟签署补充协议。
公告显示,在前期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中,相关承诺的生效条件为泰康人寿和泰康养老持有不低于9%的股份,现泰康持股比例已降至3.99%。自泰康协议股份转让及减持完成之日起,原《合作协议》自动终止,不再履行,对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各方不再根据《合作协议》享有或承担权利和义务,也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若标的股份转让因故无法完成,《合作协议》将继续进行。
2020年9月,泰康人寿、泰康养老与当时的阳光城第二大股东上海文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从上海文佳转让13.53%的股份,共计5.5亿股。阳光城也对未来10年的业绩做出了承诺:2020年至2024年需实现不低于归母净利15%的复合年增长率,累计归母净利不低于340.59亿元,2025年至2029年分别实现5%至10%的业绩增长。业绩不达标的,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现金补偿。同时,如果泰康人寿和泰康养老合计持股比例低于9%,上述业绩承诺由各方另行协商并及时披露。
根据本公告《补充协议》,由于泰康人寿和泰康养老的持股比例一直低于9%,如果阳光城未能完成合作协议涉及的年度业绩,泰康将无法获得阳光集团承诺的业绩补偿。
泰康本轮减持了阳光城9.41%的股份。
12月27日晚间,阳光城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股东泰康人寿、泰康养老保险的通知。泰康人寿和泰康养老保险与一家名为沧州泰和建材有限公司的公司签订协议,泰和建材将从泰康人寿和泰康养老保险获得阳光城7.41%的股份,合计约3.07亿股。
此外,12月27日,泰康养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约8280万股阳光城非限制性股票,占阳光城总股本的2%。公告显示,股份转让完成后,泰康人寿保险、泰康资产持有阳光城3.99%股份,泰康养老不再持有阳光城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泰康股份转让单价为3.05元/股。2020年9月,泰康以6.09元/股的价格投资阳光城,支付转让价款约33.78亿元。这种降价接近“半价”转让。
对于此次减持的原因,泰康回应称,作为机构投资者,及时对所持股票进行调整,决定减持阳光城股票,是正常的投资决策。但减持公告发布后的第二天,即12月28日,阳光城股价大幅跳水,收盘报3.16元/股,跌幅7.87%。
泰康的“退”不是没有预兆的。
今年10月底,围绕审议阳光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泰康部董事陈一伦、蒋佳丽以“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恶化需要管理层合理解释”为由,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投了反对票。
阳光城2021年三季报显示,三季度,阳光城实现营业收入114.01亿元,同比下降1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8亿元,同比减少1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