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今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代二期工程20项监管规则和实施通知。目前,相关文件已获国务院批复,预计本月完成发行程序。保险业将从2022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开始统一执行新规。对于受新规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中国银保监会将按照一公司一策的原则确定过渡政策,允许公司逐步将部分监管规则落实到位,最迟在2025年全面实施。
据悉,保险公司可参考2021年7月第三轮联动量化测试规则版,提前做好实施准备。受新规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可以开始研究必要的过渡性政策,并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付能力监管部门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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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规过渡期月底结束 多家保险公司暂别互联网保险业务昨日,富邦财险发布公告,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到目前为止,至少有三家保险公司最近宣布“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业内人士预计,到年底,更多保险公司将陆续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监管新规”)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已承保的客户保护权利不会受到影响。”富邦财险昨日在其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表示。
此前,12月2日,信泰人寿表示,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转型的总体安排,兼顾流程优化和科学研发的时间段,根据新的监管要求,公司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暂时停止互联网保险业务。三峡人寿也在12月3日表示,将从2022年1月1日起暂停在其自营网络平台上销售各类互联网保险服务。
据业内人士透露,新规过渡期将于12月31日结束,预计当月将有更多不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暂时退出互联网保险业务。
根据监管新规,保险公司(不含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寿险业务应至少具备四个条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四个季度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综合风险评级为B类及以上;责任准备金覆盖率连续四个季度高于100%;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
新的监管规定还规定,保险公司如果想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保险期限在10年以上的普通寿险(定期寿险除外)和普通年金保险产品,还必须满足“高水平要求”:连续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综合偿付能力额度连续四个季度超过30亿元;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综合风险评级在A类以上;上一年度未因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价为B(良好)及以上。
根据保险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符合“高等级要求”的寿险公司只有22家。
比如一家以线上销售和银保渠道著称的寿险公司,今年三季度偿付能力为11.97亿元,无法继续销售普通寿险(e